精油調配安全須知:
使用新的精油前 皮膚測試:
以3-5%的稀釋比例(10M基礎油+1滴的單方精油)塗抹於手後、手肘或是手腕內側,停留24小時,觀察是否有紅腫、刺痛的反應,若沒問題表示對此精油無過敏反應。
精油直接塗抹:
一般而言.精油(純劑)不可直接塗抹於身體上任何一部分(薰衣草.茶樹例外.但還是需要低劑量於特殊狀況)或是經由合格專業認證的芳療師建議方可使用。
精油口服:
在口服方面.絕對禁止。因為精油含有危險化學成分.嚴重時會造癲顯併發.致癌性.流產.同時影響孕婦與胎兒中毒.消化道黏膜受損.肝臟與腎臟受損等等。
除非經由合格專業認證的芳療師建議方可謹慎使用。
光敏性的精油:
具光敏性精油會讓皮膚對紫外線的敏感度增加,若接受日光曝曬,可能導致皮膚嚴重曬傷。若將此精油稀釋到2%以下或是與其他精油混合使用,它的光敏性便會消失。
極高注意的光敏性精油: 佛手柑.歐白芷根.小茴香.芸香.檸檬馬鞭草.無花果葉.葡萄柚。
可忽略的光敏性精油: 檸檬.萊姆.苦橙.红沒藥.萬壽菊。
同種精油避免長時間使用:
所謂同種精油是指同一單方精油或是相同的複方精油處方。同種精油最好不要天天使用,要數種不同精油交替使用。同種精油持續使用最長不能超過3周。
如果長期使用同一種精油,身體就會逐漸習慣這種精油,從而導致效果變差。人體會習慣相同成份的精油,使功效停滯或是負面影響。有時候甚至比治療前更嚴重,也可能一次就能得到很好的反應。如果突然停頓下來,可能就要改變處方。
刺激皮膚的精油:
以下的精油絕對避免直接塗抹於身體,或是單方使用(建議複方的方式來使用可以減少問題),絕對需要與基礎油來稀釋。建議以低劑量的比例來使用,可以避免皮膚的刺激與傷害。
刺激精油有:丁香.肉桂.佛手柑.辣根.芥末.刺檜.土木香.馬鞭草.廣木香.萬壽.歐白芷根。
精油的毒性和危險性:
如果能正確的使用,精油是很安全的。但某些精油的危險性比較高,任何人使用時都要特別注意。即使是少量或者毒性很低,長期使用下也會傷害人體。任何精油都是絕對不可以入眼的!另外大部分身體的粘膜處也最好不讓精油接觸,因為只有少部分精油是可以接觸身體粘膜處的,比較常見的是坐浴,漱口等。
切勿連續多日使用的精油(慢性中毒):羅勒、雪松、肉桂葉、尤加利、甜茴香、牛膝草、橙、肉豆蔻、百裡香、檸檬。
懷孕前3個月避免使用的精油: 造成荷爾蒙的影響或是通經的問題
沙地伯.樟木.牛膝草.歐芹葉(仔).薄荷.快樂鼠尾草.鼠尾草.芳樟.羅勒.絲柏.迷迭香.茴香.玫瑰.茉莉.馬鬱蘭.雪松.杜松子.沒藥.百里香.冬青樹.杜松梅.檸檬草。
以下精油請稀釋於1-1.5%來使用,並無調經的問題:薰衣草.洋甘菊.天竺葵.香蜂草。
懷孕期間安全使用的精油: (精油濃度不超過2%)
橙花.玫瑰草.廣霍香.玫瑰.檀木.薰衣草.豆蔻.洋甘菊.快樂鼠尾草.天竺葵.薑。
癲癇病患避免使用的精油的:
快樂鼠尾草.茴香.牛膝草.苦艾.迷迭香.鼠尾草.薰衣草棉.芳樟.白樟腦.艾草.胡薄荷.艾菊.側伯.苦艾.西洋紅雪松.頭狀薰衣草。